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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管理 1、机动车注册登记 2、车辆转移登记 3、车辆变更登记 4、重新打刻原号 5、抵押登记 6、注销登记 9、停驶、复驶业务 10、登记事项更正业务 11、撤销登记业务 12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3、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4、转出、注销恢复 驾驶员管理 10、办理驾驶证转入换证 11、办理驾驶证补证 12、办理驾驶证注销 13、办理驾驶人满分考试 |
[机动车管理] 机动车注销登记 一、有关规定 (一)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,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、灭失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《机动车停驶/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,向机动车管辖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。 (二)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。注销机动车档案。注销后,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,按照机动车报废注销流程办理。
二、办事所需资料 (一)《机动车停驶/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 (二)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(三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 (四)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(五)属于机动车回收企业代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的,提交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 (六)海关监管车辆,提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(出)境领(销)牌照通知书》 (七)属于异地委托报废的,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(八)属于机动车灭失的,提交有关灭失证明 三、办事流程 (1)车辆交金属回收公司回收; (2)到车管所申请; (3)审核符合规定; (4)办理注销打印注销凭证;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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