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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惠州市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
(征求意见稿)
为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,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,为改革开放、发展经济、稳定社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。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,为做好我市2001年城市交通管理"畅通工程"的组织实施工作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"畅通工程"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[2000]18号)精神和《2001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方案》)的要求为指针,紧紧依靠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领导,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,解放思想,更新观念,抓住机遇,充分发挥公安和城市建设部门的职能作用,建管并举,标本兼治,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,重点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。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向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迈进,努力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二、组织领导
根据广东省实施城市交通管理"畅通工程"方案的要求市政府成立由吴石牛副市长任组长、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道华、市建委副主任李健波任副组长、市交警支队孟晓军支队长、邓流明、陈建军副支队长、市建委城乡科李延广科长为成员的惠州市实施城市交通管理"畅通工程"协调领导小组,对我市今年实施"畅通工程"进行协调指导。"畅通工程"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。
各县(市、区)要成立相应的由县(市、区)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,公安、城建、宣传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。
市里将抽调城建和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骨干成立工作组,加强对各县(市、区)实施"畅通工程"工作的检查指导。
三、实施范围
根据省公安厅的要求,2001年我省实施"畅通工程"的城市为: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地级市,县级市的城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的县城以及去年实施"畅通工程"的城市。
根据公安部、建设部《总体方案》,今年实施"畅通工程"的城市为B、C、D三类。惠州属C类城市,博罗、惠阳、惠东为D类城市,今年B、C、D类城市均须依照公安部、建设部《总体方案》和《2001年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》的要求开展实施工作和自查自评。
四、工作目标
按照公安部、建设部要求,参加2001年"畅通工程"的所有城市(县城),都要争取达到四等以上管理水平标准,要在中心城区定一条主干道路建成"严管街(路)"或"交通管理示范街(路)",要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,为方便居民出行制定出一些具体的措施。
惠州市区今年要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,争取再上一个管理等级或有新的进步。原有的南坛-下埔、环城西路"严管路"要深化提高,并扩大"严管街(路)"的实施范围,今年将麦地路建成"严管路"。使"严管街(路)成为市区交通管理的先进典型,更好地发挥其辐射和示范作用。
五、实施步骤
(一)准备阶段(2001年4月10日一2001年4月30日)。调查研究,确定实施范围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动员部署。4月30日前,各县市(区)将实施方案报市公安局。
1、各县(市、区)公安局要专题向县委、县政府汇报公安部、建设部实施城市交通管理"畅通工程"的工作情况,争取县委、县政府的大力支持,成立城市交通管理"畅通工程"综合治理协调小组,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,公安、城建、宣传等部门领导为成员,对城市道路、交通设施和交通状况进行调查分析,制定城市交通管理近期和中、长期规划。
2、建议县委、县政府组织召开由各部(委)、局、区、街、企事业、学校、人民团体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实施城市交通管理"畅通工程"工作动员大会,并通过新闻媒介向全社会宣传、报道。
3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,认真做好民警的思想发动工作,克服畏难情绪。深入调查研究,制定科学、合理、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。
(二)实施阶段(5月1日一9月30日)。
1、广泛宣传,营造创建氛围。各县(市、区)要借助各级宣传部门、新闻媒介和教育部门的力量,做到电视常有像、广播常有声、报纸常有文。交警部门要组织民警、交通安全青年志愿者设立宣传咨询点,上路派发宣传资料,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,掀起宣传热潮。
2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,调整交通流,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。各县(市、区)要对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,并及时向政府反映,请求政府尽快拓宽改造"瓶颈"路口、路段,完善交通基础设施,提高路网整体通行能力。根据需要在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,安装电子眼、交通监视设备等,完善交通标志、标线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区公交线路进行调整,对市区的停车站点进行重新规划、设置,合理分布交通流量。
3、突出重点,加大整治力度。交警部门要严格执法,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巡逻监控,加大处罚力度,重点整治严重违章行为。
(三)总结评比阶段(10月1日-10月31日)。各县(市、区)要在10月20日前,对实施"畅通工程"情况进行自查,自评,并向市里申报自评等级,市公安局、市建委从10月21日起用10天时间对各县(市、区)实施"畅通工程情况进行检查评价,以迎接省检查组的考核评价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县(市、区)要加强组织领导,周密制订方案,明确责任,精心部署,加强督促指导检查,克服搞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,注意抓点带面,树立典型,发挥榜样的辐射、带动作用。每个城区都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,下定决心,多种措施并举,确保工作取得明显实效。
(二)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,形成合力,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。要针对城市交通的难点、热点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,主动向当地党委、政府汇报,取得重视和支持,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,注意发挥其职能作用,组织开展军、警、民共建活动,动员全社会力量,齐抓共管,共同改善交通环境。
(三)大造舆论声势,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。在创建活动中要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,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,有计划、有目的、有节奏的做好宣传工作。要围绕工作重点和要求,针对不同对象,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种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。
(四)抓重点、攻难点,科学管理,严格执法。各县(市、区)要抓住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畅通的突出问题,针对管理薄弱环节,科学管理,严格执法。要尽快改革交通组织模式,完善交通设施,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量和流向;要选择对政治、经济、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影响大,又有辐射、带动作用的街区作为严管街(区、路),严格管理,严格执法,分阶段一个一个突破,使之成为整个城市管理、执法最严的街(区、路),切实树立交通法规和交警执法的权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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