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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处理
1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
2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
3、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
4、交警在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的口头告诉内容
5、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
6、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
7、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纳事故处理费的规定
8、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
9、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和群众旁听的规定
10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
11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
12、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
13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
14、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
15、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
16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
17、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
18、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
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
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,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,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。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,应携带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》原件,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“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”。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,制作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》,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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