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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处理

 1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

 2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

 3、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

 4、交警在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的口头告诉内容

 5、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

 6、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

 7、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纳事故处理费的规定

 8、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

 9、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和群众旁听的规定

 10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

 11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

 12、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

 13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

 14、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

 15、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

 16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

 17、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

 18、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

 

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

  
 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,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,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。
  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,应携带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》原件,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“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”。
  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,制作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》,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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