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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处理

 1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

 2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

 3、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

 4、交警在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的口头告诉内容

 5、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

 6、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

 7、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纳事故处理费的规定

 8、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

 9、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和群众旁听的规定

 10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

 11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

 12、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

 13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

 14、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

 15、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

 16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

 17、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

 18、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

 

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

 

    1、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。如申请理由充分,交警部门应予支持。
  2、有权要求归还暂扣、滞留的车辆。在暂扣车辆原因消除后,交警部门应予支持。
  3、有权自找维修厂家修复车辆,交警部门无权干涉。
  4、有权要求交警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责任认定。对逾期的作出认定的,有权要求警方说明理由,并出示上级机关同意延期审批意见。
  5、有权依法提起责任重新认定和申请行政复议,在法定时效内警方应予受理。
  6、对暂扣车辆、事故预付款等事项有异议,有权向受理案件单位领导或上级机关反映。
  7、有权对办案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控告,对办案人员的不文明行为向单位和上级领导反映。
  8、对吊扣驾驶证的处罚,有权要求举行听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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